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制定本指南。
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山东管理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分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信息、应急管理信息等七大类。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xxgk.sdmu.edu.cn。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通过新闻媒体、年鉴、公告栏以及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部门
山东管理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8617701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 编:250357
电子邮箱:sgybgs@126.co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网页下载,也可以到山东管理学院办公室领取。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山东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三)处理时限
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学校依申请提供有关信息时,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费按照所在地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有关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山东管理学院纪监审办公室举报。
联系电话:0531-89636926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750号
邮 编:25035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学校的主管部门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